{{ $t('FEZ001') }} 蔡憶文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1月13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2280012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家長和孩子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。
「各級學校112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,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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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1674-11-01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4-06|
{{ $t('FEZ005') }} 1267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