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教務處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本計畫內容摘要如下:
(一)申請條件:教學助理須皆具備以下條件
1、大學以上具原住民身分。
2、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或中級族語別。
3、未來具意願至臺北市進行族語教學。
(二)錄取原則:預計錄取7名,前一學期業參與本計畫者優先錄取,剩餘名額將依據面試分數進行錄取,以通過中高 級者優先錄取。
(三)申請期程:
1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。
2、面試時間:115年2月26日(星期四),上午10至12時。
3、期初會議:115年3月4日(星期三),下午5時至8時。
4、計畫執行:115年3月9日(星期一)至115年6月12日 (星期五)。
其他相關內容請詳閱計畫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14|
{{ $t('FEZ005') }} 6|